主要職責:
(一)根據中宣部和兵團黨委的部署,負責制定兵團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的任務、政策、措施;督促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任務;指導協調兵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各級黨委宣傳部的工作。
(二)負責規劃指導兵團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管理兵團黨委講師團、社科聯、社科規劃辦。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兵團各級新聞媒體的工作;聯系協調中央駐新疆(兵團)新聞媒體做好對外宣傳兵團工作;聯系指導兵團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兵團日報社、兵團廣播電視臺;管理兵團黨委網信辦、當代兵團雜志社、胡楊網,對兵團新聞工作者協會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積極推進部、校合辦新聞學院工作。
(四)負責兵團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
(五)負責輿情信息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兵團重大突發事件輿情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為兵團領導提供經常性的輿情信息服務;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宣傳文化系統的輿情信息工作。
(六)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對兵團文化部門、文聯和作協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七)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指導兵團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員干部、職工群眾教育工作,編寫教育教材;領導相關社團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 指導協調文明委成員單位和各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共同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和督促各行各業開展行業文明創建工作;協調兵地文明共建和軍民共建。
(九)負責宣傳文化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會同組織部門制定文化系統干部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聯系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十)負責兵團政工干部職稱政策的制定、評定;負責兵團新聞出版等8個專業技術系列職稱評審工作。
(十一)指導文化部門和單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改革和發展,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二)完成兵團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兵團黨委宣傳部(兵團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職稱辦公室)
編制: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職責: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擔會務、文電、機要、保密、信息等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兵團宣傳思想工作動態,調查研究全兵團宣傳思想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和法規建設情況,為部領導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依據;負責宣傳系統輿情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負責撰寫重大調研報告、起草領導重要講話和重要文件材料;負責對部門上報、下發的報告和文件審核;負責編寫部內簡報;負責機關文秘、行政、后勤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及直屬單位干部任免考核業務工作及工資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社會發展;負責兵團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安排兵團政工職稱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師的政工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兵團新聞、出版、藝術、群眾文化、文學創作、廣播電視播音、圖書資料、社會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系列的評審業務工作。
(二)理論處(毛澤東屯墾思想研究會辦公室、黨員教育處)
編制:4名(設處長1名、副處長1名)
職責: 負責擬定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和辦法,檢查督促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調查研究兵團意識形態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規劃、部署、檢查兵團各級干部主要是團以上領導干部的理論學習和理論宣傳;指導、協調、管理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馬列主義課教學;負責聯系有關理論部門和理論工作者,加強兵團理論隊伍建設;配合兵團黨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兵團黨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和兵團毛澤東屯墾思想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三)宣傳教育處(國防教育辦公室)
編制:4名(設處長1名、副處長1名)
職責:負責規劃、部署兵團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圍繞各個時期黨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在全兵團進行經濟發展成就和形勢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深化改革的宣傳教育;圍繞中央、自治區和兵團黨委各項重大活動,制定主題宣傳工作方案;負責選樹和宣傳兵團各類先進典型,向中宣部推薦全國先進典型;負責組織指導兵團國防教育,組織開展、推廣應用兵團國防教育工作理論研究及其成果;負責兵團級愛國主義、國防教育基地的評選和命名工作;負責兵團黨委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新聞處(兵團新聞記者協會秘書處)
編制:4名(設處長1名、副處長1名)
職責:負責兵團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兵團黨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要工作部署的新聞宣傳;指導協調兵團各級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聯系協調中央駐新疆(兵團)新聞媒體對兵團的新聞報道工作;聯系兵團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兵團日報社、兵團廣播電視臺;指導兵團新聞工作者協會和當代兵團雜志社工作;負責兵團黨委審讀工作領導小組、兵團新聞記者協會的日常工作。
(五)文藝處(文化體制改革辦公室)
編制:3名(設處長1名)
職責:負責調查研究宣傳思想文藝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建設情況并提出建議;負責對兵團文化藝術進行宏觀指導、協調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文化體制改革的年度計劃、措施; 聯系兵團文化藝術部門、兵團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兵團作家協會。
(六)兵團社科規劃辦(兵團黨委講師團、兵團社科聯秘書處)
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職責:負責兵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工作;組織開展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和中央、自治區及兵團黨委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的宣講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兵團各級理論宣講骨干隊伍;負責兵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秘書工作;負責兵團社會科學類學術團體管理和組織社會科學學術研究、社科知識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兵團黨委講師團、兵團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日常工作。
(七)兵團黨委外宣辦(兵團新聞辦公室)
編制:3名(主任由一名副部長兼任,設處級副主任1名)
職責: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兵團對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擬定兵團重大問題及突發事件對外宣傳的計劃和口徑;負責兵團各級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組織、指導兵團各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聯系、接待海外和國外新聞單位記者的采訪活動,管理兵團各級邀請和組織的海外和國外記者的采訪活動;指導兵團胡楊網及各級新聞網站做好對外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兵團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制作兵團外宣產品;負責兵團黨委對外宣傳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兵團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處
編制:4名(主任由一名副部長兼任,設處級副主任2名)
職責: 組織實施兵團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兵團精神文明建設的創建活動;承擔對兵團文明單位和文明行業的創建、驗收、命名并進行綜合協調與管理;參與協調兵地文明共建和軍民共建活動;負責對兵團精神文明建設進步中有重大先進典型的發掘、學習宣傳,對影響社會文明進步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治意見;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組織開展以思想道德建設為核心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志愿服務工作;負責兵團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設立部直屬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部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領導工、青、婦等工作,設專職黨委副書記1名。
辦公聯系電話及傳真:
0991-2890486 0991-289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