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報或者投訴重大違法行為查證屬實的獎勵
發布時間:18年07月16日
信息來源:兵團辦公廳
編輯: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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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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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奶業條例》(2003年8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1年9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投訴;受理舉報或者投訴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對舉報或者投訴重大違法行為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
![]() | 兵團農業局 |
![]() | 1.制定方案階段:制定獎勵方案,明確獎勵事項、范圍獎勵額度與辦法。 2.受理階段:一次性告知舉報或投訴人應提交的材料。 3.審查階段:對舉報事項事實進行查證,必要時進行現場檢查、走訪、取證,根據舉報查證事實,提出獎勵意見。 4.決定階段:查證屬實的將獎勵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并依據決定制作獎勵文書;給予獎勵。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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