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發布時間:18年07月16日
信息來源:兵團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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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許可 |
![]() | 核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 | 【法規】《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7號)、【規范性文件】《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2013年5月16日國發[2013]19號) |
![]() | 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
![]() | 1.受理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初步審核申報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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