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有關水生野生動物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的審核
![]() | 行政許可 |
![]() |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有關水生野生動物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的審核 |
![]()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3年9月17日國務院批準 1993年10月5日農業部發布,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5號)第三項) 第十六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有關水生野生動物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的,必須經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1999年6月24日農業部令第15號公布,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2010年11月26日農業部令第11號、2013年12月31日農業部令第5號修訂) 第四十五條 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進行有關水生野生動物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的,應當向水生野生動物所在地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其活動的決定。 |
![]() | 兵團水利局 |
![]() | 1.受理階段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階段責任:材料審核(申請報告、國內外聯合考察的,需提交合作協議、當地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情況報告、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進入保護區人員身份證明)。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報提出預審意見,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兵團重點和一般保護野生動物,提出預審意見。 3.決定階段責任:20個工作日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4.送達階段責任:10個工作日制發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5.事后監督責任:進行國家安全防范檢查,開展后續監督跟蹤管理。 6.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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