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兵團本級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將兵團生態環境局2020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如下。
一、 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責:
兵團生態環境局是兵團行政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
1. 負責建立健全生杰環境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兵團生態環境相關政策措施、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制定生態環境技術規范。
2. 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師市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兵團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 負責監督管理兵團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落實國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并監督實施。擬訂兵團總量控制計劃并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各師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 提出兵團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兵團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兵團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兵團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5. 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擬訂兵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監督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的實施。
6. 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兵團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7. 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兵團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國家和兵團規定,負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組織擬訂并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8. 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擬訂兵團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兵團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考核、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兵團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兵團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兵團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9. 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兵團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協調組織應對氣候變化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
10. 負責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制度,根據授權對各師市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和兵團工作要求情況進行監察問責。組織協調兵團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11. 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兵團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負責環境信訪投訴案件的辦理。指導兵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12. 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承擔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
13. 完成兵團黨委、兵團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兵團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標準處(綜合執法監督局)、生態環境監察監測處、水氣土生態環境處(應對氣候變化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自然生態保護處)。
1. 行政單位1個,即兵團生態環境局本級。
2. 所屬事業單位2個,包括:
其中全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即兵團環境監測中心站,自收自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個,即兵團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二、 部門預算安排的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
2020年預算收入總額7977.0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7015.58萬元,上級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中:財政專戶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465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496.44萬元。
(二)支出情況
2020年支出預算7977.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5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人員經費861.58萬元、日常公用經費303.52萬元);項目支出5850.48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比上年增減情況
2020年預算收支安排7015.58萬元,較2019年預算減少4013.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增加81.5萬元,主要為增加人日常公用支出81.5萬元;項目支出減少3944.47萬元。
三、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0年,我局機關運行經費共計安排718.3萬元,主要用于我局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日常維修、水電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日常運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及增減變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安排 ?62.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維費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維費50萬元);公務接待費5.4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43.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減少因公出國(境)費1.66萬元,因未購置公務用車減少公車購置及運維費43萬元,增加公務接待費1.26萬元。
五、 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6134.26萬元。其中貨物類315.3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5818.96萬元。
六、 國有資產信息
兵團生態環境局(含所屬單位)2019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3370.53萬元,2020年擬購置固定資產總額為80萬元,主要為計算機設備、打印設備、辦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購預算。
七、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兵團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具體包括: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級財政提前通知轉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上繳上級支出:指下級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納入兵團本級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兵團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維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維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附件: 1.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兵團生態環境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