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團應急管理局印發《兵團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九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采取精準量化方式,著力解決執法檢查“不會、不想、不愿、不準”等突出問題,促進安全生產執法由“寬松軟虛”向“嚴緊硬實”轉變。
《措施》明確,要定期分析通報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強化執法業務培訓,建立執法指導幫扶機制,每月抽查一次各師市執法檢查工作情況,對各師市遇到的重大案件和執法難點等問題,成立工作專班推動解決;每半年至少一次集中曝光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重大違法行為以及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等具有普遍意義的典型執法案例,教育、警示、督促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執法人員每次執法檢查時,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講解和測試,并將測試結果記錄在執法檢查文書內,實現隱患整改閉環管理。
《措施》要求,嚴格落實應急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到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鼓勵和保障兵團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積極擔當作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制度,發現涉嫌安全生產犯罪的,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收集完善相關證據,由其依法處理,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組織執法交叉互檢和案卷評查,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行政執法交叉互檢和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及時通報互檢和評查情況,學習先進執法理念和執法經驗;嚴格執法處罰自由裁量權管理,定期巡查各師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用情況,監督各師市嚴格按照自由裁量基準裁決,對違章指揮作業、重大隱患未整改繼續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謊報、瞞報安全事故等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按照“一案雙罰”要求,對主要負責人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