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記者會,介紹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數據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水利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有關情況,對出臺背景、主要內容、意義等進行解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數據條例》共8章64條,分為總則、數據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據流通、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法律責任和附則。作為自治區數據領域第一部基礎性地方法規,該《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將充分發揮立法對數據工作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推進自治區數據有序流通,激活數據要素活力,釋放數據要素價值,讓數據充分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水利條例》共29條,主要對機構改革后和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從農田水利規劃編制、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農田灌溉和排水及其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為加快自治區農田水利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共26條,從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據、保護原則、保護范圍、各級職責、保護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該《條例》的出臺,為守護和傳承發展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良好法治環境,有利于更好保護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條例》修改主要圍繞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支持保障、強化分級預防、規范專門教育等方面進行,將為推進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預防體系,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